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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本章程依据《量潮科技基本章程》制定,旨在明确公司职级序列划分、等级标准及晋升规则,建立科学、透明的职级管理体系。

第二条 职级体系的性质 公司职级体系是员工职业发展通道的制度化安排,为员工的定级、晋升、定薪、岗位调整提供统一标准。职级与岗位职责、能力要求、薪酬待遇相挂钩。

第三条 多序列发展原则 公司实行增长序列(G序列)、业务序列(P序列)、职能序列(F序列)、技术序列(T序列)、管理序列(M序列)五序列职级发展体系。各序列独立设置职级等级与考核标准,员工可根据自身能力方向与职业规划选择序列发展。整体晋升导向为鼓励员工向管理序列发展,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以支撑公司多业务线融合与统筹需求。其中增长序列因与公司治理绑定最深,在晋升优先级上予以适当倾斜。

第二章 序列划分与定位

第四条 序列划分 公司职级序列按职能方向划分为五个序列: (一)增长序列(G序列):面向承担客户获取与营收增长职责的员工; (二)业务序列(P序列):面向在各业务线承担业务交付与守价(现有业务维护)职责的员工; (三)职能序列(F序列):面向承担职能支持与管理效率保障职责的员工; (四)技术序列(T序列):面向专注技术研发与专业攻坚的技术型人才; (五)管理序列(M序列):面向对接全局的核心管理者,承担多职能统筹职责。

各序列的职级等级独立设置,等级数字对应类似资历水平。

第五条 增长序列定位与要求 增长序列(G序列)是与公司治理绑定最深、负责客户获取与营收增长的序列。 (一)适用人群:承担客户获取、市场拓展、营收增长等职责的员工; (二)核心要求:具备客户开发与市场拓展能力,以增长结果为导向驱动业务增量。

第六条 业务序列定位与要求 业务序列(P序列)面向在各业务领域承担守价(现有业务维护)与交付职责的员工。 (一)适用人群:在各业务线承担日常执行、客户交付、运营支持等职责的员工; (二)核心要求:具备所在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与执行能力,能够完成业务任务并保证交付质量与客户满意度。

第七条 职能序列定位与要求 职能序列(F序列)面向承担企业职能支持、保障管理效率的员工。 (一)适用人群:承担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法务合规、行政支持等职能职责的员工; (二)核心要求:具备所在职能领域的专业素养与执行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职能任务并保障公司运营效率。

第八条 技术序列定位与要求 技术序列(T序列)面向专注技术研发、专业攻坚的技术型人才。 (一)适用人群:承担技术研发与专业攻坚职责的员工; (二)核心要求:具备深度专业知识与技术实践能力,能够突破技术难点、输出专业解决方案。

第九条 管理序列定位与要求 管理序列(M序列)员工应为对接全局的核心管理者,承担多职能统筹管理职责。 (一)适用人群:承担全局管理职责、需统筹多个职能方向的员工; (二)核心要求:具备多业务领域知识储备、团队领导力与战略思维,能够统筹资源解决复杂问题; (三)评定标准:重点考核多职能统筹能力与全局管理成效,M序列的定义不限于单一管理职能,可覆盖多职能方向。

第三章 职级等级

第十条 等级体系概述 职级等级表示在同一序列内的资深程度和能力水平,数字从低到高递增。非管理序列统一采用以下等级命名: (一)L0 — 见习; (二)L1 — 初级; (三)L2 — 中级; (四)L3 — 高级; (五)L4 — 资深; (六)L5 — 首席。 各序列使用对应前缀(G、P、F、T)替换L,等级数字对应相同资历水平。管理序列独立采用M序列命名。

第十一条 增长序列等级 增长序列设G0至G5六个等级。

第十二条 业务序列等级 业务序列设P1至P3三个等级。

第十三条 职能序列等级 职能序列设F1至F3三个等级。

第十四条 技术序列等级 技术序列设T0至T5六个等级。

第十五条 管理序列等级 管理序列设M1至M5五个等级: (一)M1(主管):担任一级部门秘书或二级部门主管,负责具体业务团队的管理与执行推进; (二)M2(总监):担任部门总监,负责部门整体业务的规划、执行与资源统筹; (三)M3(副总裁):担任公司副总裁,负责跨部门战略协同与业务线管理; (四)M4(总裁):担任公司总裁,负责公司整体战略方向与治理决策; (五)M5(董事):担任公司董事,负责公司治理层面的战略监督与重大决策。

第四章 晋升规则

第十六条 序列内晋升 在同一序列内晋升,职级提升为一级。各序列考核标准由对应主管部门制定,经公司治理机构确认后执行。

第十七条 跨序列晋升 员工可在增长、业务、职能、技术序列之间跨序列发展,亦可在各序列与管理序列之间跨序列晋升。跨序列晋升的具体映射规则如下: (一)增长序列(G序列)、技术序列(T序列)跨序列晋升至管理序列,职级提升为半级; (二)业务序列(P序列)、职能序列(F序列)跨序列晋升至管理序列,职级提升为一级。 前款之规定,旨在平衡各序列与管理的职能差异,鼓励员工向管理序列转型的同时兼顾序列发展公平性。

第十八条 考核标准差异 各序列的考核标准由相应责任部门制定,同一序列内适用于统一的考核题与评定流程;不同序列之间考核题可有所不同,以体现各序列的能力要求差异。

第五章 文化与责任要求

第十九条 管理者责任 进入管理序列不仅意味着个人职级与待遇的提升,更意味着责任的扩大。管理序列员工需践行利他精神,不仅个人要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更要具备赋能团队与组织的能力与格局。

第二十条 职级信息的性质 职级信息属于公司内部管理信息,是内部分工与定薪的核心依据。对外招聘时,职级信息不作为必要披露内容,岗位名称可根据招聘需要进行适当包装。

第二十一条 考核与履职 各职级员工的考核标准、履职要求及薪酬带宽,由公司另行制定管理办法。职级晋升的具体程序与评审标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章程效力 本章程经公司治理机构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解释权 本章程之解释,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之基本原则。各项条文不得被解释为与公司其他章程性文件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