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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本章程依据《量潮科技基本章程》《量潮科技人力资源工作章程》及公司培训管理实践制定,旨在建立培训工作的标准化规则,促进真实业务、人才培养与经验沉淀相互衔接。

第二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培训活动,明确培训责任、实施方式、考核要求与归档要求,促进成员在真实工作中形成可持续的培养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全体成员的培训、带教、复盘和经验沉淀活动,包括新成员入职培训、岗位培养、阶段性提升和导师带教等情形。

第四条 定义 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培训,指围绕岗位能力、业务方法和组织协作所进行的持续培养活动。

(二)真实任务,指来源于公司实际业务、可形成真实交付并可用于培养的工作事项。

(三)带教,指由导师、直属上级或指定负责人对成员进行示范、指导、反馈和阶段性放权的培养方式。

(四)复盘,指对任务执行过程、结果、经验和教训进行书面整理并形成改进材料的活动。

第二章 培训原则

第五条 真实业务为教材原则 培训应当以真实业务为教材,不得以脱离业务场景的抽象讲解替代实际培养。

第六条 授之以渔原则 培训应当优先传授思考框架、判断方法和工作标准,使成员掌握处理同类问题的能力,而非仅记忆单一答案。

第七条 渐进式授权原则 培训应当按照示范、尝试、接手、独立的顺序逐步放权。每一阶段均应设置明确观察点和验收要求。

第八条 复述与独立思考原则 培训成果应当经过成员本人消化、复述和确认,不得以直接转述他人原文替代个人理解。使用辅助工具形成的内容,应当由本人审核、改写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经验沉淀原则 培训应当将可复用的经验、框架、案例和方法沉淀为制度、手册或案例库,避免经验随个人流动而流失。

第三章 培训职责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门应当统筹培训制度、培训安排、培训记录和培训归档,推动培训与入职、转正、绩效、晋升等机制衔接。

第十一条 用人部门职责 用人部门应当结合业务实际提出培训需求,提供真实任务、业务背景和培养目标,并对培训结果进行业务层面的确认。

第十二条 导师职责 导师应当对受训成员提供示范、反馈、纠偏和阶段性评估,并在适当阶段逐步减少直接干预。

第十三条 受训成员义务 受训成员应当主动参与真实任务,按要求完成学习、复述、实践和复盘,形成可验证的成长记录。

第四章 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 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当明确培训对象、培养目标、阶段安排、责任人、观察点和预期产出。

第十五条 真实任务安排 公司可以将真实业务任务作为培训载体。真实任务应当兼具交付价值和培养价值,并明确管理兜底边界。

第十六条 阶段培养 培训活动应当按照成员现有能力水平设置阶段性目标,并根据表现调整培养强度、授权范围和反馈频次。

第十七条 框架学习 公司可以将通用工作框架、判断框架和沟通框架作为培训内容,帮助成员形成稳定的方法论。

第十八条 辅助工具使用 公司可以使用辅助工具支持培训过程,但辅助工具不得替代成员的理解、判断和责任承担。

培训中形成的内容如用于对外或对上汇报,应当经过成员本人复核,不得直接提交未经消化的原始产物。

第十九条 培训记录 培训过程应当保留阶段记录,包括任务安排、反馈意见、调整决定、复盘结论和未完成事项。

第五章 培训考核与运用

第二十条 阶段评估 培训应当在阶段节点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理解程度、执行质量、主动反馈、求助能力和独立完成情况。

第二十一条 独立承担认定 当受训成员能够在较少直接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并对结果负责时,可以认定其具备相应阶段的独立承担能力。

第二十二条 带教能力要求 培训的终点不应仅是“会做”,还应当包括“能教别人做”。具备稳定输出能力的成员,可以承担带教职责。

第二十三条 结果运用 培训结果可以作为转正、岗位调整、晋升、绩效评价和导师安排的参考,但应当结合岗位职责与业务表现综合判断。

第六章 资料沉淀与归档

第二十四条 复盘归档 培训、任务和带教过程中形成的复盘材料,应当整理归档,作为后续培训和制度优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案例沉淀 典型培训案例可以沉淀为案例库,用于后续成员学习、导师带教和制度迭代。

第二十六条 手册更新 培训中形成的稳定方法、共识和经验,可以转化为手册、模板或操作规范,并按需更新。

第二十七条 资料保管 与培训相关的档案、复盘、案例和手册更新记录,应当妥善保管,确保可追溯、可复用、可核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章程效力 本章程经公司治理机构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解释权 本章程之解释,应遵循真实业务、渐进授权和经验沉淀之基本原则。各项条文不得被解释为仅以课程学习替代实际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