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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本章程依据《量潮科技基本章程》制定,旨在建立量潮云产品线的品牌管理规范。

第二条 目的

为建立统一的品牌识别体系与使用规范,确保量潮云在各类渠道与接触点传递一致的产品形象与品牌调性,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量潮云(qtcloud)产品线所有与品牌相关的对外展示场景,包括产品界面、官网与文档站、营销素材、社交媒体、开源仓库、会议演讲、合作伙伴展示等。

第四条 定义

(一)品牌标识(Logo),指量潮云产品名称的标准图形和文字标识。

(二)品牌色,指量潮云产品视觉系统中的标准色彩体系。

(三)品牌调性,指量潮云在对外沟通中传递的标准化语气、风格与价值观。

(四)品牌物料,指包含品牌标识、品牌色、品牌调性的所有对外展示内容。

第二章 品牌标识

第五条 标识使用

品牌标识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品牌标识不得修改比例、旋转、拉伸,不得改变颜色或添加效果。

(二)品牌标识周围的留白区域不得小于标识高度的 20%。

(三)品牌标识不得与其他图形、文字重叠或嵌入。

(四)深色背景上使用反白版本,浅色背景上使用标准版本。

第六条 标识版本

量潮云品牌提供以下版本:

(一)标准版:全彩色标识,用于大多数场景。

(二)单色版:单色标识,用于受限色彩的场景(如灰度印刷、单色图标)。

(三)图标版:仅图形元素的简化版本,用于小尺寸展示(如 Favicon、App 图标)。

第七条 产品命名

量潮云产品的命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产品名称应当包含"量潮云"或"qtcloud"前缀。

(二)第三方引用时,首次出现应当使用全称"量潮云(qtcloud)“,后续可简称为"量潮云"或"qtcloud”。

(三)产品模块的名称应当体现其功能定位,名称变更须经品牌负责人审批。

(四)合作伙伴联合品牌时,量潮云品牌标识的视觉优先级不得低于合作伙伴的同级标识。

第三章 视觉系统

第八条 品牌色

量潮云品牌色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范:

(一)主色应当作为品牌的核心识别色,覆盖 Logo、官网主色调、产品界面导航栏等主要视觉元素。

(二)辅助色用于区分信息层级、状态指示、数据可视化等场景,不得替代主色使用。

(三)配色方案应当保持足够的对比度,确保可读性与可访问性。

第九条 字体

量潮云对外展示的字体使用规范如下:

(一)中文文本:统一使用标准中文字体,不得使用非系统自带或未授权的中文字体。

(二)英文文本:统一使用量潮云品牌英文字体。

(三)代码展示:使用等宽字体。

(四)字体不得添加未在设计系统中定义的效果(阴影、描边、渐变等)。

第十条 品牌物料模板

品牌物料应当使用统一的模板制作:

(一)演示文稿:使用量潮云 PPT 模板,包含封面页、内容页、过渡页、结束页。

(二)宣传资料:使用量潮云宣传页模板,包含海报、易拉宝、宣传册。

(三)社交媒体图片:使用量潮云社交媒体封面与配图模板。

(四)开源仓库 README:使用量潮云开源仓库 README 模板,包含徽标、项目说明、许可证、贡献指南入口。

第四章 品牌调性

第十一条 语言风格

量潮云的对外沟通应当遵循统一的语言风格:

(一)专业严谨:技术文档和产品描述应当准确、简洁,避免夸张和模糊用词。

(二)开发者友好:面向开发者沟通时直接、坦诚,提供具体的技术细节和可操作的示例。

(三)行业尊重:行业分析和客户案例应当保持客观,不贬低竞争对手或过度自夸。

(四)品牌一致性:同一内容在不同渠道上的表述应当一致,不得出现相互矛盾的信息。

第十二条 价值观传达

量潮云的对外沟通应当体现以下品牌价值观:

(一)数据驱动:强调以结构化数据契约驱动产品演进,而非臆想需求。

(二)开放共享:体现开源精神、标准优先、生态共赢。

(三)务实创新:展现对实际业务问题的深入理解,而非空洞的技术宣导。

第五章 品牌使用权限

第十三条 使用许可

品牌标识与品牌物料的使用应当分级授权:

(一)内部使用:组织成员可在本章程约定的范围内自由使用品牌标识与物料。

(二)合作伙伴使用:合作伙伴使用量潮云品牌标识,须签署品牌授权协议,明确使用范围与期限。

(三)媒体使用:媒体报道在客观引用条件下可使用品牌标识,不得以误导方式使用。

(四)禁止使用:任何人不得将量潮云品牌标识用于违法违规、与量潮云存在竞争关系或有损品牌声誉的场景。

第十四条 品牌审查

涉及品牌使用的对外发布内容,应当经过品牌审查:

(一)重大品牌活动(新品发布、品牌升级、大型活动)的品牌物料,须经品牌负责人审批。

(二)日常营销内容的品牌使用,由市场团队自审,确保符合本章程规范。

(三)开源仓库的品牌使用,由仓库维护者确保符合本章程规范。

(四)合作伙伴的品牌使用,由商务团队在合作启动前完成品牌合规审查。

第六章 品牌维护

第十五条 品牌资产归档

品牌相关的核心资产应当集中管理并归档:

(一)Logo 源文件(AI/SVG/PNG 格式); (二)品牌色色值规范(Hex/RGB/CMYK); (三)字体授权文件; (四)品牌物料模板源文件; (五)品牌使用指南文档。

第十六条 品牌审计

品牌合规应当定期审计:

(一)每半年进行一次品牌使用审计,检查各渠道的品牌一致性。

(二)审计发现的不合规使用,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正。

(三)品牌升级或重大调整后,应当在 30 日内更新所有受影响的品牌物料。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章程效力

本章程经公司治理机构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解释权

本章程之解释,应遵循品牌一致之基本原则。各项条文不得被解释为阻碍合理的品牌创意表达或为品牌使用设置不必要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