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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本章程依据《量潮科技审计章程》及《量潮科技招聘工作章程》制定,旨在规范招聘活动的审计流程,确保招聘过程公平、透明、可追溯。

第二条 审计目的 招聘审计应当覆盖招聘全流程的关键节点,以发现流程缺陷、防范法律纠纷、保障候选人权益。

第三条 审计节点 招聘审计按以下节点进行:

(一)投递处理完整性——审查全部投递是否均已处理,不得遗漏任何简历;

(二)考核过程正确性——审查笔试题是否按规发放,是否存在错发、漏发情形;

(三)面试反馈规范性——审查面试结束后是否向候选人发送正式的邮件反馈,以防范潜在纠纷;

(四)录用结果确认——审查已录用人员是否收到正式的录用通知,通知记录应当完整可查。

第二章 审计标准

第四条 投递处理完整性审计 审计人员应当检查投递邮箱,确认全部投递均已处理且无遗漏。发现遗漏的,应当及时补处理并记录归档。

第五条 考核过程正确性审计 审计人员应当核实笔试题发放记录,确认所发试题与候选人岗位、考核标准的匹配情况。发现发放记录与实际要求不符的,应当记录为审计发现。

第六条 面试反馈规范性审计 审计人员应当核查面试结束后是否向候选人发送正式的邮件反馈。未发送反馈的,应当补发并在审计记录中载明原因。

第七条 录用结果确认审计 审计人员应当核查录用通知是否通过邮件等正式渠道送达,录用记录应当完整、可追溯。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章程效力 本章程经公司治理机构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解释权 本章程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须经公司代表大会批准。